葡萄牙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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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投資移民
一、葡萄牙投資移民計劃的法律依據
2012年8月9日,葡萄牙議會通過新移民法(Act n.29/2012 of August號法案)。根據新法案,葡萄牙外交部和內政部於2012年9月3日頒佈11820-A/2012號政令,2012年10月8日生效,批准了黃金居留許可計畫(Golden Residence Permit Programme),為那些定期入境葡萄牙的外國人提供了一個以投資方式申請居留許可的機會。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因這類投資計畫《黃金居留許可》而獲得居留許可的人士,可以為其家人申請家庭團聚,也可獲得永久居留權,甚至獲得葡萄牙公民身份。
申請人可帶同以下家屬一同申請:
l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
l 18歲以上、未婚並全日制在讀且經濟上依賴於父母的子女;
l 依賴于申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
二、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 無犯罪記錄;
(3) 沒有在申根資訊系統中有任何被拒絕入境的記錄;
(4) 沒有在移民局資訊系統中有拒絕入境的記錄;
(5) 完成所需投資。
三、投資方式
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合格投資方式投資:
(1) 購買價值不少於50萬歐元的房地產;或
(2) 向葡萄牙轉入金額不少於100萬歐元的資金;或
(3) 創造至少10個就業崗位。
四、購買房地產方式申請移民葡萄牙
以購買房地產方式申請移民葡萄牙的申請人必須購買50萬歐元以上沒有任何債務或抵押的房地產,可以是一處或多處的房地產,可以與其他投資者共同購買的房地產,只要申請人本人投資額達到或超過50萬歐元。超過50萬歐元的房地產,超出50萬歐元的部分可以利用銀行貸款完成投資。房產價值不可包含任何稅費及其他購房費用,即該房地產的初始價值必須達到或超過50萬歐元。申請人必須於購入房地產後持有該房地產不少於5年。
另外,申請人需留意購買房地產需繳納一定的稅金及購房律師費等其他購房費用。
我方可為客戶辦理以購買房地產方式投資移民葡萄牙。
五、申請程式
(1) 申請人申請旅遊簽證或短期商務簽證赴葡萄牙考察房產;
(2) 簽署委託律師協定並公證;
(3) 看好房產。開通銀行帳號,繳付定金;
(4) 在公證處公證,在移民局備案;
(5) 申請人回國,繳付剩餘房款,同時律師接受委託申請申請人簽證。
六、居住要求
在購買房產後,申請人向葡萄牙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可以獲得為期1年的黃金居留許可計畫(ARI簽證),成為葡萄牙臨時居民,在此期間申請人需要在葡萄牙居住7天。
擁有居留權的1年內,申請人維持投資並遵守葡萄牙法律,在首次ARI簽證到期前可以申請有效期為2年ARI簽證。該簽證的持有者可在葡萄牙工作和經商,其子女可以接受當地教育。持有2年ARI簽證期間,申請人需要在葡萄牙居住14天。之後只要申請人維持投資、遵守葡萄牙法律、滿足兩年內居住14天的要求,便可無限次續簽2年期簽證。
申請人持有臨時居留證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
根據葡萄牙國籍法,凡是在葡萄牙境內居住6年以上的法定成年人(年滿18周歲),初步掌握葡萄牙語,並且在葡生活期間未受過任何監禁三年以上的刑罰,均可申請葡萄牙國籍。
七、葡萄牙投資移民計劃之優勢
(1) 申請快捷,從入表至獲批只需1至3個月;
(2) 在申請簽證時,沒有語言要求;
(3) 不需要提供申請人有能力在葡萄牙維持生計的證明;
(4) 申請人可以在葡萄牙工作、子女可以在葡萄牙上學;
(5) 平均每年只需在葡萄牙居住7日便可維持居留身份;
(6) 擁有葡萄牙居留權,可自由出入歐洲26個申根成員國;
(7) 持有葡萄牙護照更享有全球158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
(8) 葡萄牙容許雙重國籍身份。